UL94 V-0, V-1, V-2燃烧性能标准

标本

  • 长度125毫米(5英寸)x宽度13毫米(0.5英寸)x厚度[通常0.7毫米(1/32英寸)或1.5毫米(1/16英寸)或3.0毫米(1/8英寸)]。

过程

  1. 每一厚度共测试10个样品(2组)。
  2. 每种厚度的5个样品在23℃和50% RH条件下调理48小时后进行测试。
  3. 每种厚度的5个试件在70℃下调理7天后进行测试。
  4. 每个试件垂直安装长轴
  5. 每个样品的支撑,使其下端是本生灯管以上10毫米。
  6. 一个蓝色的20毫米高的火焰被应用到样品的下边缘的中心10秒并移除。如果燃烧在30秒内停止,火焰被重新施加额外的10秒。如果标本滴落,颗粒被允许落在一层干燥的吸收外科棉花放置在标本下面300毫米。

要求V-0

  1. 每次使用测试火焰后,试样不得燃烧超过10秒。
  2. 每组5个样品的10次火焰燃烧总燃烧时间不得超过50秒。
  3. 试样不能燃烧燃烧到夹钳。
  4. 试样不得滴下火焰颗粒,点燃试样下方300毫米处的干燥吸收性外科棉花。
  5. 在第二次移除测试火焰后,试样的燃烧不能持续超过30秒。

要求它们

  1. 每次使用测试火焰后,试样的燃烧时间不得超过30秒。
  2. 每组5个样品的10次火焰燃烧总燃烧时间不得超过250秒。
  3. 试样不能燃烧燃烧到夹钳。
  4. 试样不得滴下火焰颗粒,点燃试样下方300毫米处的干燥吸收性外科棉花。
  5. 在第二次移除测试火焰后,试样的燃烧不能持续超过60秒。

v - 2的要求

  1. 每次使用测试火焰后,试样的燃烧时间不得超过30秒。
  2. 每组5个样品的10次火焰燃烧总燃烧时间不得超过250秒。
  3. 试样不能燃烧燃烧到夹钳。
  4. 试样可以滴下燃烧的颗粒,点燃试样下方300毫米处的干燥吸收性外科棉花。
  5. 在第二次移除测试火焰后,试样的燃烧不能持续超过60秒。